2015年,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以深化价格改革为重点,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改革力度,努力推进各项价格改革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在全国发展改革会召开之际,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对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红进行了专访。
中国经济导报:河南省物价部门在推进价格简政放权,完善价格机制体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王红: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形成机制。一是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推进价格简政放权,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下放区域性价格管理权限,改进政府定价管理。
二是修订了省定价目录,新的定价目录已经公布实施,新旧省定价目录对比,取消56项政府定价,保留41项,缩减幅度达到60%。同时,建立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涉企收费目录等目录清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增强政府定价透明度,提高政府定价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水平。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证价格管理工作接得住、管得好、放得下。对于新目录中保留的省定价事项,依法纳入河南省行政职权目录管理,制定责任清单,编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中国经济导报:河南省价格部门在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河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王红: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促进经济稳定发展。一是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自4月20日起下调火电上网电价及县域工农业电价,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提前完成了“十二五”确定的目标。下调火电上网电价1.94分/千瓦时,县域电价平均下降6.93分/千瓦时,预计全年全省减少电费支出约35亿元。
二是全力推进居民阶梯价格制度。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从2003年以来,在全省积极推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近两年推进居民阶梯价格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目前,全省已通管道天然气的省辖市、县(市)全部建立了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所有省辖市、90%的直管县(市)都建立了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建立了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在建立阶梯价格制度工作中,河南省还采取减免用量、执行原价等有效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三是理顺天然气价格。4月1日起实现存量气、增量气价格并轨,放开直供户气价,下调非居民气价每立方米8分钱;11月20日起降低了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0.7元。两次降价预测年减少购气成本逾29亿元,及时释放了改革红利,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改善用能结构、减轻环境压力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是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从12月1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每立方米地表水0.4元、地下水1.5元的标准执行。并采取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五是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民权、清丰、灵宝、郏县、罗山5个试点项目顺利实施,通过健全水价机制、开展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完善渠系配套、推行计量供水,建立精准补贴和农民用水体系等措施,促进农业用水节水增效,测算亩均年节水40立方米以上,农业生产节水效果明显。
中国经济导报:河南省物价部门在规范流通环节收费,降低流通环节费用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有效进展?
王红:加大清费治乱力度,减轻群众企业负担。一是清理涉企收费。积极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收费目录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今年全省取消收费许可证,实施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建立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强化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
中国经济导报:今后一个时期,河南省将如何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进一步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王红:强化调控监管手段,保障改革顺利推进。在稳物价方面,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努力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1~11月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827件,实行经济制裁8463.2万元。针对2月份郑州市个别加油站出现的“油荒”风波,迅速进行查处,使风波很快得到平息。为保障全省药品价格改革顺利推进,防止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及散布涨价谣言,开展了全省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开展相关反价格垄断调查工作,对河南省境内多起涉嫌垄断举报案件等进行了调查。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涉企收费、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工作,查处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四是价格举报工作取得新成效。1~11月份,共受理价格举报案件26160件,已办结25649件。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化解了价格矛盾,维护了群众价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