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消息,河南省日前出台《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商品房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商品住房销售形势好、库存去化周期为6个月以下的省辖市、县(市),要适当扩大商品住房开发用地供应规模。库存总量大、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且商品住房销售连续3个月同比下降的省辖市、县(市),要减少乃至停止商品住房开发用地供应。
另外,对商业服务、办公等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省辖市、县(市),要适当压缩乃至暂停新增商业服务用地供应。
《方案》明确提出,进一步打通商品住房与保障房的通道,多渠道满足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至2018年,各省辖市、县(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不得低于50%。
《方案》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提出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12个月的省辖市、县(市),要出台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鼓励建立农民进城购房贷款担保机构,为进城购房农民提供融资便利和支持。
《方案》提出,对近3年内无开发项目、无纳税申报的企业,将采取降低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吊销资质等途径,使其退出。
据悉,下一步,河南将研究出台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的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住房公积金受益范围,将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