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9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近年来,我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民合作社数量质量均大幅提升,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超过18万家,入社农户近550万户,占承包农户总数的三分之一。
农民合作社在引领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9年省委一号文件将农民合作社作为重点扶持的两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
数据显示,截至2月底,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为180193家,比2017年增加近2万家,增长12.5%。超过50%的合作社有能力为成员提供各类农业生产性服务,服务带动能力逐步增强。2018年,全省合作社实现营业收入逾420亿元,可分配盈余超过70亿元,为每个成员平均分配1700多元。
在18万家合作社中,省级以上示范社1322家,市、县级示范社1.1万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66家,涵盖合作社1686个。据介绍,我省农民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不断拓宽,覆盖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并由种养业向农产品加工、民间工艺制品和服务业延伸,三产融合、绿色生态、“互联网+”等经营方式蓬勃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