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回答了未来中国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保险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拓展视野,进一步明确保险业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定位,进一步加快行业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从全局高度谋划和推动保险工作
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保险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发展较快的行业之一,在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也应看到,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基础薄弱,覆盖面不宽,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还不相适应。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保险业进一步明确自身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定位,善于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谋划和推动保险工作。一是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高度谋划和推动保险工作。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保险作用的充分发挥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客观需要和重要标志。保险业必须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努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二是从改善民生的高度谋划和推动保险工作。保险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服务民生为己任,发挥在养老、健康等领域的优势,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提供保险保障。三是从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谋划和推动保险工作。引入保险机制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政府借助市场化手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保险业必须顺应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需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促进公共服务创新。
在服务“五大体系”建设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保险与银行、证券一同构成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保险业的发展壮大对于优化金融结构、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协调性和稳健性具有重要意义。国际上保险和养老金资产占金融总资产的比例平均达到20%,在我国这一比例仅为5%,保险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发挥作用的空间还很大。特别是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等特点,通过保险资金运用建立社会融资机制,有助于解决我国金融体系中普遍存在的资金“借短用长”、“借长用短”问题。
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支撑。当前,人民群众对医疗、养老等保险的需求日益增长,我国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性的任务十分艰巨。保险业应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通过提供经办服务、提供补充医疗和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健康和养老保险等多种方式,服务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为完善农业保障体系贡献力量。从国际上看,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属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允许的“绿箱政策”,是各国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有效工具之一。对于我国而言,农业的基础条件更弱,农业对于国家安全的意义更大,因而更加需要充分利用国际规则给予的政策空间,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保险业应从制度建设和保险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着手,促进我国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支农惠农的有效方式。
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中发挥优势。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各种自然灾害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利用保险机制预防和分散灾害风险并提供灾后损失补偿,是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近20年来,国际上自然灾害的保险赔付金额一般占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30%—40%,而我国的这一比例仅为3%左右。目前,我国以各级政府为主导、以国家财政救济和社会捐助为支撑的灾害救助制度在防灾减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风险分散渠道不足、财政压力较大等问题。保险业应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挥保险在防灾减灾方面的优势,并推动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以此丰富和补充现有的灾害救助体系。
在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中建功立业。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的任务艰巨繁重。保险业应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和途径。比如,在工程建设、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旅游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建立保险机制,推进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发展,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降低社会诉讼成本,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减轻政府的社会管理压力。
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保险强国
力争用20年左右的时间,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保险强国,是保险业的发展目标。为此,应努力建设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风险防范有效、综合竞争力较强,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相适应,跻身国际领先行列的现代保险业。
探索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保险业发展路径。把创新作为保险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实现保险业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战略转型。一是建立和完善保险创新体系,推动保险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提高保险行业自主创新能力。二是深化保险市场改革开放,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协调推动力度,不断提高开放水平和质量,加快构建有利于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增强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三是推进保险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保险市场结构、保险产品和渠道结构以及保险业发展的区域结构。
构建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的保险业发展格局。把政策支持作为促进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协调与合作,完善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的新发展。一是以税收优惠为突破口,推动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的新发展。二是以财政支持为突破口,推动农业保险和巨灾保险的新发展。三是以强化民事法律责任为突破口,推动责任保险的新发展。四是以征信体系建设为突破口,推动信用保险的新发展。五是以政府职能转变为突破口,推动保险业参与公共管理的新发展。
完善中国特色、国际水平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一是坚持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相结合,加快推进我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单一保险机构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促进保险监管与保险发展阶段相适应、与保险市场发展规律相符合。二是坚持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加大先进技术手段的应用力度,提高现场检查的监管效率,注重发挥非现场监管的作用,通过分类监管、内控评价、财务状况分析等方式,增强监管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三是坚持专业监管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健全行业自律组织,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提高经营透明度,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社会监督的合力。
培育行业认同、社会认可的先进保险文化。把保险文化建设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力量源泉,建设具有时代精神和行业特色的保险文化,不断提升保险业软实力。一是以保险文化育人。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其能力素质,激发其主动性创造性。加强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二是以保险文化立信。坚守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大力培育保险业诚信经营的文化氛围和市场环境。三是以保险文化立业。引导全行业自觉践行保险文化,提高发展质量,激发发展活力,提升行业形象,促进保险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