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五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上下务实重干、砥砺奋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十大突破”。
一、全市生产总值完成2372亿元
“十三五”时期,开封市生产总值增速始终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总量显著提升,实现跨越式发展,经济总量前移2个位次。
2018年,开封市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大关,达到2158亿元,提前两年实现了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生产总值由全省第13位前移至全省第12位,改变了自2002年以来连续16年开封经济总量居全省第13位的历史。
2020年,开封市经济总量又前移一个位次。全市生产总值完成2372亿元,由全省第12位前移至全省第11位。
二、城市化水平实现新突破
“十三五”时期,开封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区域协调发展步伐加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大幅提升。2019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50.3%,比2015年提升6.1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实现新突破。
三、人均生产总值突破5万元大关
“十三五”时期,开封市人均生产总值(GDP)跨越了4万元和5万元两个台阶:2017年跨越了4万元台阶,达到43377元;2019年首次突破5万元大关,达到51733元。
四、粮食生产实现“十七连丰”
“两不牺牲”(不牺牲农业和粮食,不牺牲生态和环境),不仅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河南向中央的庄严承诺。平原地区确保粮食生产,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至关重要。“十三五”时期,开封市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理念,打造高标准农田,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粮食产量稳步提升。
2017年,开封市粮食产量突破300万吨,达到300.5万吨;2017-2020年,连续四年稳定在300万吨以上。2020年全市粮食产量达到313.1万吨,实现“十七连丰”,再创历史新高。
五、服务业增加值跨越1000亿元大关
“十三五”时期,是服务业大力发展的五年。2020年开封市服务业增加值比2015年增加452亿元,按照可比价计算,是2015年的1.41倍。“十三五”时期,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1%,高于GDP年均增速0.7个百分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
2019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首次突破1000亿元,达到1082亿元;2020年,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6%,达到1111亿元。
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000亿元
“十三五”时期,是开封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在全省持续领先的五年。2016-2020年,开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分别居全省第2、第3、第2、第5和第6位,始终处在“全省第一方阵”。2019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元,达到1031亿元。
七、财政收入迈上160亿元新台阶
“十三五”时期,是开封市财政收入增加最多的五年,其间年均增长10.2%。2016-2019年,开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始终保持两位数增长,增速始终居“全省第一方阵”。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5%,完成160.3亿元,跃上160亿元新台阶。
八、存款余额跨越2000亿元大关
“十三五”时期,开封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大幅提升。2018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首次突破2000亿元,达到2059亿元。“十三五”末,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2466亿元,比“十二五”末增加1014亿元,其间年均增长11.2%。其中,住户存款余额达到1809亿元,人民群众的腰包越来越鼓。
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
“十三五”时期,是开封市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五年。2016-2020年,开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始终处在“全省第一方阵”,分别为全省第1、第6、第6、第5和第6位,年均增长8.1%。
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2019年,开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元,达到21795元;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3万元,达到31305元。2020年,开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647元,增长3.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868元,比2015年增加894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370元,比2015年增加5066元。
十、旅游总收入突破700亿元
“十三五”时期,开封市坚持文商旅一体化发展思路,发展全域旅游,旅游总收入不断提升。2019年,全市旅游总收入突破700亿元,达到7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