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一批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名单的函》(豫集聚办〔 2013 〕 3 号),我市金山产业集聚区入选省第一批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名单被认定为河南省环境友好型示范集聚区。
全省第一批共确定 18 个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包括创新型、新型工业化、对外开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产城联动、环境友好型、数字化、知名品牌、农业产业化等 9 类示范集聚区。 18 个示范集聚区按地市划分,商丘 3 个,郑州、洛阳、安阳、南阳、漯河各 2 个,鹤壁、新乡、焦作、平顶山、许昌各 1 个。
2011 年以来,我委按照《河南省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办法》(豫政办 〔 2011 〕 10 号)要求,协同有关局委积极组织产业集聚区开展创建工作,金山、鹤淇、宝山、浚县分别被列为环境友好型、创新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农业产业化示范产业集聚区重点培育名单。经过 2 年多的培育,金山产业集聚区正式被列为首批环境友好型示范集聚区。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 以全省第一批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为榜样,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 “ 三规合一 ” 、 “ 四集一转 ” 、产城互动的基本要求,围绕完善功能、提升水平,大力承接集群式产业转移,积极破解要素瓶颈制约,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能力,强化产城互动,推进产业集聚区更大规模、更高水平、更好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