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科技厅下发了《关于认定新乡经济开发区为河南省民营科技园区的通知》(豫科政[2008]12号),标志着新乡经济开发区被正式认定为省级民营科技园区,这是新乡经济开发区实施“工业强区、科技兴区、开放活区”战略的又一丰硕成果。
新乡经济开发区成立以来,坚持把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重点搞好技术服务体系、产品研发体系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三大体系建设,成立了科技局,建立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成功申建了新乡振动机械工程研究中心和河南省振动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依靠科技兴企,壮大主导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0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99家河南省科技企业中,河南豫通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奥威斯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新乡经济开发区的企业榜上有名,在2008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中的比重达到1/10,在新乡市被认定的19家企业中的比重达到1/2。新乡经济开发区已经步入了稳定、快速、高效的新的发展轨道,将继续强化科技兴企战略,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努力把园区建设成为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