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郑州市商务局获悉,郑州市政府办公厅昨日正式下发《关于印发郑州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咨询评估办法的通知》。该《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规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咨询评估范围包括: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落地统筹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或委托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的项目;六大经济板块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项目。咨询评估活动由市发改委负责,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落地统筹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工作,建立专家库,组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咨询评估委员会。咨询评估委员会成员由市发改委、商务、工信、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税务等部门负责人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相关行业专家等共同组成。
咨询评估委员会应从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入驻条件、优惠政策、社会风险,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保护等方面,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研究论证。咨询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投资主体基本情况;项目概况;项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评估;规划、用地情况评估;环境容量、生态影响评估;投资强度、产品产能、技术等级评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评估;产业贡献率评估;主要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投资主体在土地价格、配套条件、税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高管与高技术人员、劳动用工等要求地方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等分析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