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税:2013年成绩斐然
入库税收收入1564.05亿元办理各项税收优惠330.49亿元
2013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化难为机,脚踏实地转作风、聚精会神抓收入、凝心聚力谋发展,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亮点一:坚持依法征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在完成收入任务上,按照“分析所指、工作所向”的思路,省国税局连续四次召开税收形势分析会,开展税收分析预测,查找薄弱环节,依靠分析增收、打击违法增收、堵塞漏洞增收、科技管理增收。2013年全年收入达到1564.05亿元,增长5.5%;地方级收入达到351.21亿元,增长11.4%,圆满实现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确定的收入目标,税收规模在中部地区名列第二。开展税收资金专项检查,对发现影响收入质量的21类问题督导各单位及时整改;四季度连续下发3个文件强调组织收入纪律。宏观税负预计达到5.37%,同比提高0.12个百分点;年底新欠余额同比下降56.4%,清缴往年陈欠同比增长113.6%;退库审批进度加快,办理各类退库108.7亿元,增长18.4%;年底增值税多缴税金较年初下降47%,所得税多缴税金较年初下降2.1%,较年内最高点下降29.1%;收入总量超100亿元的省辖市局、重点行业分别由同期的3个增加到4个;收入规模超过10亿元的重点行业由同期的25个增加到27个;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提高2.2个百分点,达到23.6%,收入结构进一步合理,收入质量明显提升。
■亮点二:
顺利实施营改增改革,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及征管不脱节、收入级次不混乱、纳税人办税负担不增加的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认真开展营改增改革。
一是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计划;加强与地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开展营改增业务培训、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深入细致做好户籍接收、硬件设施配备、软件系统升级、发票发售供应等工作,确保了“营改增”改革试点顺利实施,实现了2013年8月1日试点纳税人顺利开票、9月1日正常申报缴税的预定目标。二是不断强化后续管理。试点运行后,各级国税部门不断强化发票代开工作,严厉打击虚开发票、虚增虚抵等违法行为;对少数税负上升企业,积极推动落实过渡期财政返还政策;并提前做好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三是深入开展政策效应分析。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强化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截至2013年12月底,全省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41万户,累计开具增值税专票、货运专票35.65万份,申报缴纳“营改增”税款14.73亿元;96.5%的营改增纳税人税负下降,减税额1.82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营改增”进项税额10.41亿元,两项合计减少纳税人负担12.23亿元。
■亮点三:
持续加强风险管理,努力提升征管质效
将深化信息管税、推进税收风险管理作为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一是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围绕税源专业化管理,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风险识别、风险排序和风险应对,按照“三锁定一加强”风险管理方案安排,连续下发3批次1507户风险企业名单,着力开展纳税评估,全年评估入库税款28.1亿元,拉动税收增长1.9个百分点。二是强化各税种管理。研究落实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实施海关完税凭证“先比对、后抵扣”管理模式,加强成品油、卷烟、白酒消费税管理,创新车购税管理方式;强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加大汇算清缴力度,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事项专项核查,狠抓重点行业和汇总纳税企业管理;加快出口退税审核审批进度,基本实现当月受理、当月审核、当月办理;组织开展涉农出口企业专项核查,加强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监管,有效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建立大企业风险特征库,对中国烟草等4户在豫成员企业开展风险核查,确认风险点213个,查补税款1.82亿元;完善非居民企业分类管理和风险管理机制,打牢反避税基础,全年组织非居民税收7.3亿元,特别是成功对非居民股权转让所得征收1.35亿元,对一家外国公司间接股权转让单笔征税4010万元。三是强化税务稽查。推进稽查管理方式改革,组建省局第一稽查局,撤销各省辖市区局稽查局,扩充市局稽查局,初步形成大稽查工作格局;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大要案查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等活动,全年稽查查补收入23.86亿元,整体稽查成果居全国前列。
■亮点四:
切实推动职能转变,全面优化“三个服务”
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三个服务”要求,省局制定出台了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的50条意见,从“明确任务原则,把握职能转变重点,健全保障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围绕服务税户,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以“简化办税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办税效率、优化业务流程”为主要内容的“简放提优”工作,编写《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规程》,在全省办税服务厅、车购税大厅和纳税人较为集中的市场安装车购税自助办税终端和普通发票自助开票系统,在郑州市试行“网上审批系统”。同时,严格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精心组织税收宣传月活动,不断加强12366热线建设,累计开设“税法大讲堂”200余期,20多万纳税人免费接受培训。围绕服务基层,进一步关心基层,建设基层,注重工作统筹,整合监督资源,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在资源配置、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将国家税务总局追加我省的机动经费全部拨付基层;省局专门挤出专款,为基层配备计算机设备,改善基层办公设施,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围绕服务大局,坚持提升工作站位,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及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全年办理各项税收优惠330.49亿元,其中办理出口退免税102.85亿元;坚持从税收看经济,深入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和税收经济分析,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企业做大做强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出台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快发展的20条措施,多次深入港区开展调研,郭庚茂书记、谢伏瞻省长、李克常务副省长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予以肯定;省局连续四年被省政府授予“河南省企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亮点五:
坚持以人为本倾情带队,有效激发队伍活力
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素质的要求,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专门业务培训、高级技术人才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全系统具有“三师”资格人数达到655人,5名干部成功入选总局领军人才计划,录取人数和比例位居全国前列。倾心倾情、群策群力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两个待遇”得到较好落实;积极为23名困难干部职工发放大病救助资金60万元,切实解决干部实际困难,干部的凝聚力、归属感进一步增强。与省人社厅、省地税局联合评选全省税务系统先进集体40个,全省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100名;5个基层单位被表彰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2名个人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个人;省局机关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