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工业发展的39条意见》,从财税支持、金融支持、土地环保、自主创新、品牌战略、市场开拓、兼并重组、人才建设、奖励办法和优化环境10个方面共39条具体措施,加大对工业企业的帮扶力度,加快工业经济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加快工业发展步伐。
一是在财税支持方面,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的“工业振兴”专项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技改或新上工业项目,其新增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由各级财政奖励给企业;对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税收较上年有增长的,受益财政按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20%以内给予奖励;凡入市属工业园区的企业涉及税收级次变化的,可实行灵活的税收分成办法。
二是在金融支持方面,对企业成功上市(上交所、深交所以及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后,给予200万奖励;认真落实国家利率调整政策,严控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利率可下浮至基准利率的0.8倍。
三是在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及与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等,允许按当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业成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或分站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被新认定为国家、省、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对被新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五是在品牌战略方面,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8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优质新产品、市优质产品的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六是在人才建设方面,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拿出100万元,用于组织县(市、区)分管工业领导、市重点工业企业管理层人员等参加高级人才培训或出国学习。同时,对面向全国为企业成功引进的高端人才列入市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并享受全供事业编制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对派驻企业服务5年期满后的外引高端人才,可自主选择在企业任职或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七是在优化环境方面,实行市领导和县级干部分包重点项目、重点工业企业服务制度,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接受理市重点工业企业申请事项,对项目审批、建设用地、企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议,重点给予支持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市领导包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限期解决,为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