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出台意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该省将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以及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意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对于建设144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项目,项目最低资本金按20%执行,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家庭购买首套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住房的,契税按1%税率征收;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的,积极研究契税优惠政策。个人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商品房,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房屋时间以房屋买卖合同订立时间为准。
意见要求,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符合低保、低收入、特困标准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