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获悉,日前,河南省台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河南省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河南省惠台60条”)。
据了解,国台办“31条措施”出台以来,河南省高度重视,在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的基础上,对河南现有台资企业进行分类摸底,加大对台资企业的调研力度,并组织面向在豫台商的宣讲活动和座谈会,积极宣传“31条措施”,进一步了解台商台胞诉求。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最终出台了“河南省惠台60条”。
“河南省惠台60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立足河南实际,从积极推动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深化豫台文化交流,为台湾同胞在豫实习、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方便台湾同胞在豫学习、生活等四个方面,提出了60条惠台政策措施,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河南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与河南省企业、居民同等待遇。
在全面贯彻“31条措施”政策意图的前提下,“河南省惠台60条”更加贴合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对台工作实际,其主要内容包括:积极推动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方面(33条);深化豫台文化交流方面(6条);为台湾同胞在豫实习、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方面(13条);为方便台湾同胞在豫学习、生活方面(8条)。
河南省台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河南省台办、河南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单位,不断加强政策落实,评估实施效果,遴选我省在落实河南省《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及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典型案例,充分展示我省与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的生动实践,并根据需要研究制定更多惠台政策举措,进一步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不断增进两岸同胞的亲情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