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将建75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公开规划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询公众意见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开展《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公开规划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征询公众意见。
到2030年,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规划》期限为2018年~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8年~2020年,中远期为2020年~2030年。
规划目标提出,到2020年,各省辖市中心城区和部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突出的县(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在3.2万吨/日以上,总装机规模约60万千瓦,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为40%以上。到2030年,全省形成以焚烧发电为主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具备条件的省辖市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在8.4万吨/日左右,总装机规模约160万千瓦,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例达70%左右。
重点任务是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工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实现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方式由填埋为主向焚烧为主的多元化处理方式转变,全面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
75个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焚烧能力约7.5万吨/日
在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方面,按照“省级统筹、市县主体”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规划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75个,全部建成后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约7.5万吨/日。其中,2020年前计划开工建设项目53个,合计处理能力5.1万吨/日、装机容量约100万千瓦;2021~2030年前预计开工建设项目22个,合计处理能力2.4万吨/日、装机容量约50万千瓦。
在健全收运体系方面,到2020年底,全省所有省辖市城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计划新增垃圾转运能力2万吨/日,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到2030年,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计划新增垃圾转运能力3.5万吨/日,全面建立起“村收集、镇运输、市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模式。
公示内容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了优化调整建议及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规划实施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采用实名制形式,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此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单位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