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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河南成为全国试点
2018
12/30
21:47

11月29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同意在河南、四川两省开展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标志着全国新时期培育建筑产业工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进入实施阶段。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协调、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努力推动形式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目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和要求,已经印发《河南省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加速推进试点工作。

根据《方案》,我省坚持鼓励改革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升素质、持续优化环境的基本原则,选择在济源市、固始县、长垣县、林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开展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工作。同时,支持固始县与中建七局合作建立全国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示范基地;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在试点范围以外开展项目试点,但需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试点主要包括十项内容,即加强建筑产业工人技能培训、鉴定,发展专业作业企业,探索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建立自有工人队伍,取消建筑劳务资质,实行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探索产业工人用工本地化,提升建筑产业工人各项保障,建立建筑产业工人输出示范基地,依托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培育产业工人,以及其他体制机制创新。

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探索建筑用工方式多元化、提升建筑工人技能水平、加强对现场工人的管理与服务、建立激励机制弘扬工匠精神、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等。试点期限暂定三年,涉及工程项目的期限至工程竣工。

根据《方案》要求,2018年12月1日起,试点区域内取消建筑劳务资质,劳务企业跨区域承接业务需提供资质的,企业可依法提出申请办理;取消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时应分包给有资质劳务企业的限制。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可以用自有工人组织施工,可以分包给专业作业企业进行施工,但不得分包给个人。2019年7月1日起,试点区域新开工项目必须全部采用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自有工人施工或分包给专业作业企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巩魁生表示,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是建筑行业一项新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试点市(县)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舆论环境,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同时,积极组织劳模、工匠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班组宣传弘扬工匠精神,倡导核心价值观,促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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