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市统计局公布的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凭借深厚的文化底蕴、科学的发展规划,近年,我市文化产业持续较快发展,文化产业项目投资逐年加大,小微文化产业单位(小型文化产业企业和微型文化产业企业)蓬勃发展,成为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据悉,按照行业分类,文化产业分文化核心领域产业和文化相关领域产业。文化核心领域产业包含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服务、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6大类;文化相关领域产业包含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3大类。
市统计局表示,我市小微文化产业单位发展现状呈现单位数量多、从业者众等特点。
小微文化产业单位数量多,成为我市文化产业“主力军”。普查结果显示,我市文化产业单位已达5799家,位居全省第五,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的数据相比,增长101.2%。其中,小微文化产业单位5755家,占全市文化产业单位比重超过99%,包括1335家小型文化产业单位、4420家微型文化产业单位。普查结果还显示,我市小微文化产业单位分布行业广,但多数分布在服务业。
从业人员较多且稳定增长,吸纳从业人员占比超过七成。普查数据显示,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超过7.1万人,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的数据相比,增长5%。其中,大型文化产业单位7家,从业人员为5600余人;中型文化产业单位37家,从业人员为1万余人;小型文化产业单位1335家,从业人员为3.3万余人;微型文化产业单位4420家,从业人员为2.2万余人。
市统计局分析认为,当前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较好。展望未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并作出坚定文化自信、发展文旅产业、繁荣文化事业的重要部署,在“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建设标志性文化场馆,通过“创新”“聚焦”“呈现”“融合”推进文旅大发展、大繁荣,用创新眼光和思维引领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体现开封城市特色,推动跨时空的历史文化再现,做好我市文商旅等融合大文章。因此,今后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更加令人期待。(记者 赵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