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文件,公布了包括“财政投入”、“税费优惠”等在内的6项政策措施将助力养老事业的发展。自即日起开始实施。
已经70岁的护工薛洛在喂老人吃饭
雷秋风是洛阳市西工区洛浦路上某养老院一名护工,今年54岁的她,5年前便开始从事护工工作。雷秋风所照顾的老人最年轻的68岁,最大的92岁。“我这年纪在护工里都是年轻的了。”雷秋风说。
据洛阳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办公室一负责人说:“目前,洛阳市养老护工大约为2000多名,年龄多集中在50岁至60岁,初中及以下的学历,女性居多。按照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洛阳市的护工缺口达到5000多人。”
洛阳市养老机构协会秘书长罗红果坦言,洛阳市的养老机构目前都不同程度面临着规模小、档次低、功能少的难题,硬件上无法突破,软件上护工难招、难训、难留也是近年来养老机构面临的新的难题。
昨日,洛阳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文件,从土地供应、财政投入等六个方面,为洛阳市养老事业助力。具体六项政策如下:
关于土地供应:预留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国务院要求,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要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关于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关于税费优惠: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费,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
关于人才培养和就业:引导和整合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育资源,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护理康复等专业人才。对签订用工合同在3年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其“三金”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着力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待遇和社会美誉度。
关于医疗政策: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模式,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转变服务模式,为失能半失能和独居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
关于融资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财政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等办法,使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