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9月开始,鞍山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新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把市级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纳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进行统一集中监管,实现了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管办分离”。可以说,鞍山新型公共资源交易体系的建立,本身就是鞍山诚信文明建设的最切实体现。
让公共资源交易
“晒太阳”
新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体制建立后,原有的6个交易机构被整合重组,成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6个业务部,统一集中在一个交易平台。过去,交易计划由各主管部门直接下达给各个交易中心。因为有隶属关系,各交易中心不敢质疑交易要件的合理性,只能无条件执行。新的交易平台成立后,由交易监管部门审核和受理交易申请,凡是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一律退回却修改或者补全。这就从源头上避免了招标文件设定歧视性条款,也避免了人为提高交易门槛、限制交易竞争主体数量,增加了交易竞争性,从交易环节减少了违规行为的发生几率。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先后制定了24项各项规章制度。通过构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体系,不管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领导干部、操作人员的从政行为,还是竞争主体的交易行为,都得到了规范,不敢腐、不能腐,也不想腐。行政权力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少了,权力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起一套“三位一体”、相互制约的监管机制。市公管局、行业管理部门、监察部门各司其职。公管局对交易过程进行行政监管,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依法监督,纪检监察机构则对市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行政监察。这三家单位还建立起一项联席会议制度。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违法违规行为,三家单位可以及时协调解决和查处纠正;市公管局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了改造和完善。在评标专家抽取室建立了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监控系统,配备了专家抽取名单密函打印机,杜绝对评标专家抽取环节的人为干预。同时,建立交易中介代理机构库,对交易中介代理机构选择实行随机抽取,杜绝人为选择;交易平的各个开标室与评标室完全独立。评标区设有门禁、安检、网上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电子评标系统,闲杂人等进不去,专家评标也更加规范。专家与投标人之间进行答疑,都要经过变声处理,防止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专家之间串标、围标。交易平台的评标监控系统,可以同时监控8个评标区域的现场。交易全过程都处于现场电子监控之下;对人为操作环节,市公管局通过建立制度来进行监管。用从业信用考评机制管理评标专家和供应商,用退出机制管理中介机构,用监督和评议机制管理相关工作人员。企业和个人只要违法违规,都会被列入黑名单。遇到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及重大项目,市公管局还会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全程监督,全力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总之,进场交易的项目自始至终都处在各方监督下,没有哪一个环节“晒不到太阳”。
为诚信体系
“添砖加瓦”
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两年来,鞍山的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诚信鞍山”建设,促进了社会诚信的进步。
目前,交易的行政管理部门只有监管权没有操作权,交易中心只有操作权没有监管权,各权力主体之间相互制约,避免了单一部门权力过于集中,缩小了“暗箱操作”的空间。所有进场项目的交易全过程都处于各方严密监督下,问题一经发现,绝不姑息。目前,市公管局已经发现和处理了6起投标企业和专家违法违规问题。其中一起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违法违规的5家企业,市公管局做出了2年不得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处理。违法违规的7名专家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清除出专家库,并且在网上曝光。受到震慑,竞争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越来越少,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也得到净化。同时,鞍山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后,参与平台交易的竞争主体越来越多,政府购买社会资源的成本显著下降,财政资金节余和国有资产增率则大幅提升。新型交易平台运行后,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简化交易流程,变慢步走为快步跑,有效提升了交易效率。如建设工程交易由原来的40天压缩为28天,政府采购中的招标模式由原来的44天压缩为31天,竞争性谈判模式由原来的14天压缩为12天。
鞍山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一直把诚信体系建设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已经建立的诚信体系覆盖了整个交易平台。现在,市公管局正在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立法工作。目前,《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已被列入市人大年度立法计划。不久以后,交易项目开标现场也将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直播,使民众有机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全程监督。随着交易监管的逐步强化和交易信息的透明公开,鞍山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将得到不断完善,为全市营造更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