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有关保障促进全省产业集聚区发展的精神,近日,省高级法院专门下发《关于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意见》,确保全省产业集聚区依法、健康、科学发展。
产业集聚区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此次出台的意见共18条,从准确把握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提高涉产业集聚区案件的质量与效率、创新机制建立完善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健康发展的新平台、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等四个方面,对全省法院如何服务和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主要亮点有:明确提出为产业集聚区建设与发展提供有效司法服务,是全省各级法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在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鼓励创新原则、质量与效率并重原则。
把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全面提高涉产业集聚区案件的质量与效率,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提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发挥监督职能,审慎处理各类行政案件;坚持依法保护,便捷高效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加强对各类民商事仲裁案件执行的司法审查,监督仲裁机构依法仲裁。
把加强机制建设作为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继续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推进诉调机制建设。针对每年审理的涉产业集聚区案件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
把加强调研和指导作为提升中、基层法院司法能力和水平的主要手段。提出各级法院要定期深入产业集聚区调研,对产业集聚区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特色案件,进行及时预判和研究,同时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及对法院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发展工作的意见及建议,提出规范完善的意见,指导审判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