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记者从省国税局了解到,国家将要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减税扩围政策,2015年预计我省新增享受减半征收优惠企业5511户,减半征收企业达到8.8万户,占享受优惠企业的97%;新增减免税额9500万元,减免税额将达到3.6亿元。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后,优惠力度更大、享受门槛更低。
省国税局所得税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税法规定,对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以及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凡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都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省国税局副局长李廷廷介绍,近年来,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府已多次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从2010年开始,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2年,把减半征税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下; 2014年,将年应纳税所得额再次扩大到1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享受优惠2.1亿元,优惠面99%以上,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减税红利。
据了解,2015年,省国税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使优惠政策惠及更多小型微利企业。政策宣传做到全覆盖,不仅宣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内容,还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资料报送及管理方式进行宣传。要把政策宣传到企业办税人员,告知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宣传面要达到100%。办税流程做到最简化,将申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简化为即办事项,纳税人按照规定自行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税务机关当场办理。逐户进行提醒辅导,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由计算机自动提醒、自动计算免税额,主动给予税收优惠。全面实施动态监控,实时监控全省政策落实进度,对系统提醒应享受未享受的小型微利企业,安排专人逐户落实到位。加强督导考核,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对各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