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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梁园区依法征拆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
2015
04/26
11:09

“被执行人,为不影响郑徐客专梁园段道北路网改造项目建设,梁园区人民政府已于今年4月14日向本院申请先予执行被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本院认为,郑徐客专是国家重点工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九项之规定,裁定准予先期执行,由梁园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4月23日下午,在商丘市凯旋路与胜利路交会处一座楼房前,两名法院干警庄严地向一涉迁房主宣读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下达的《行政裁定书》。

下午3时整,一部大型机器开进现场,在公证机关的监督和公证下实施拆除作业。不到两个小时,一座孤立于瓦砾废墟间的楼房被夷为平地。

记者看到,凯旋路立交桥正在加紧建设,已经建好的桥墩坚固挺拔,三名工人正在被拆除房屋附近钻井。一名工人告诉记者,因为这座楼没拆掉,规划在这里建筑的一个桥墩没法施工,至今还空着,这座楼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

现场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告诉记者,这座楼上居住40多户居民,除了这一家,其余的都搬走了,原因可能是想要求就地安置,没协商好。

正在捡拾废旧钢筋的一位中年妇女向记者透露,正因为还有人没搬走,早先迁走的住户心里不平衡,埋怨政府坑骗老实人,现在看来,还是老实人不吃亏,该得到的都得到了。

“在凯旋路高架桥项目推进过程中,按照施工规划,坐落在凯旋路和胜利路交会处北约200米东侧的这处楼房阻碍了凯旋路高架桥桥墩正常施工,为确保国家重点项目如期竣工,梁园区人民政府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依法裁定,准予对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先予执行。”梁园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在现场向记者介绍,并拿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21日颁发的《行政裁定书》给记者看。

据悉,在实施依法拆除前,商丘市梁园区健全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委托人民法院法官现场向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宣读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公证机关现场公证,依法拆除工作顺利完成,为凯旋路高架桥项目工程的如期竣工争取了时间、营造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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